中国铁塔株洲市分公司炎陵县龙溪风电运输沿线设备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 CT20240321182,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株洲炎陵县龙溪风电项目的 45公里风力叶片运送道路的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修理服务,以保证风力叶片运送至指定地点。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湖南星通网络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我司签订的炎陵县龙溪风电项目选址服务及配套设施维护修理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配套设施维护修理内容的指定供应商为湖南星通网络有限公司。
符合总部《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铁塔》〔 2022〕15号)中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根据总部《关于修订印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铁塔〔 2023〕33 号)规定中第1款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符合第5款:1.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2.发生抢险救灾等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4.按规定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的,或按规定组织比选、竞争性谈判、询价,参选/应答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 5.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因此建议本项目的定向谈判供应商为:湖南星通网络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2 4年3月21 日至 202 4年3月25日,共4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玉琳
电 话: 19174155509
电子邮箱: 19174155509@189.cn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杉木路与红杉路交叉口东南角(湖南铁塔)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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