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徐州市分公司道路自动巡检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徐州市分公司道路自动巡检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第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5-11543-02-0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预算: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规模 | 税率 |
标段一 | 道路自动巡检设备采购 | 道路自动巡检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 461998.00元(含税) | 13% |
标段二 | 道路自动巡检综合服务采购 | 道路自动巡检综合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 701999.70元(含税) | 6% |
1.6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分项报价表。响应报价超过分项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供应商可以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应答,但同一供应商最多成交的标段数为1个(供应商应出具成交标段优先级承诺函)。
1.8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人为每标段1人,份额为本标段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内容:为指定区域提供道路自动巡检服务所需的设备采购、相关部署调测、管理平台、传输及运维等综合服务。
标段一:道路自动巡检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二:道路自动巡检综合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2.3标段一供货期、实施时限、服务期、质保期: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2.4标段二实施时限、服务期:实施时限为合同签订且收到甲方进场实施通知之日起30日,服务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2.5服务地点:徐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标准:满足询比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标段二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2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备1份类似巡检服务类项目业绩。[评审依据: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材料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材料(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1.4控股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3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3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徐州市列入总部/江苏省/徐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徐州市列入应答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总部级/江苏省级/徐州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注:供应商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应答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比文件,具体如下:
5.1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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