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2024-2026年临时租车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重庆铁塔2024-2026年临时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dxzb-06-2024-B3178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
(1)预估规模:预估含税总金额95万元(以税率9%进行测算,实际执行税率以中选人填报为准)。
(2)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及人员。具体要求详见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7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 ;标段二: /;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 2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60% ;第二名:40% ;具体情况如下:
份额 | 份额占比 | 不含税预估金额(元) |
份额1 | 60% | 522935.78 |
份额2 | 40% | 348623.85 |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1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章1.6 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地点:中国境内甲方指定地点(除港澳台)。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为止,以先到时间为准。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行业、合同及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5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为止,以先到时间为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企业资质
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提供清晰、有效的符合上述要求的证书扫描件。
3.3类似业绩
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签订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服务起始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租车服务等)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注:1)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合同总金额为准。提供清晰、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如有)、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一个合同提供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国家税务局网站查验记录截图(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
2)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但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4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5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本项目同类服务/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7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参选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应答资格,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并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管理范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潜在参选人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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