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4年能源业务能源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AHSC-SCTT-1056】,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3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标段二: 。
1.4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 100% 。
□ 家,中选份额: / 。
1.5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最高不含税报价限价1566037.74元。
参选人所报价格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6项目预算金额:本次采购不含税预算156.60万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预算166.00万元。
2.1采购范围: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如下: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能源业务能源技术服务:
序号 | 服务内容 | 不含税金额(元)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金额 (元) |
1 | 售前商机分析,项目评估,标书制作、销售拓展等,售中项目需求分析、技术支撑、方案审核、效益评估、产品管理、全国或全省重点标杆项目推广、PMS项目管理系统支撑、资料编制归档等,售后监控管理、交维管理、安全管理等 | 1566037.74 | 6% | 1660000.00 |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及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的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
2.
3.
3.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01月0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200(含)万元。【注:(1)类似业绩范围:备电业务/发电业务/换电业务/充电业务/储能/风光发电或能源支撑类项目任意一类的咨询或设计服务业绩。(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及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咨询或设计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5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3.6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应答方的:
(1)如分公司参选,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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