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24年高邮法青宏站型和杨庙宏站型铁塔拆除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24年高邮法青宏站型和杨庙宏站型铁塔拆除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24年高邮法青宏站型和杨庙宏站型铁塔拆除施工项目,项目编号:ZYT-20240918-00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24年高邮法青宏站型、杨庙宏站型铁塔拆除施工。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46万(不含税,税率9%),采购预算已包含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按照施工费3%计取,不可竞争。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份额100%。
1.8最高限价均为9.46万元(不含税),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高邮法青宏站型、杨庙宏站型铁塔拆除施工。
2.2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4工期:工期1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施工通知单为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2.
3.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1.4人员要求:
3.1.4.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至少1人;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通信与广电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人;其中一级建造师证书必须为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打印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电工人员(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电工作业证;
(5)登高人员(至少1人)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登高作业证。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证书扫描件、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人员若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3.1.4.2施工人员保险要求:
应答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全体人员(不含企业主要负责人)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保单须在2024年10月30日前有效,如已购买的保险有效期不能完全覆盖本项目有效期,须承诺该保险到期后会及时为拟投入本项目全体人员续保)且个人伤残、身故和医疗的总保额不低于50万元(须提供续保承诺书)。
(1)应答人已购买了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的,须提供应答人为相关人员购买的清晰有效且符合要求的保单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能一一对应的,不予认定。
(2)应答人未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的,须承诺中标后为拟投入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保单需在2024年10月30日前有效)且个人伤残、身故和医疗的总保额不低于50万元。须提供承诺书。
3.1.5业绩要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铁塔安装或拆除),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扫描件;若是框架协议或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1.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扬州市列入【总部/江苏省/扬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扬州市列入应答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总部级/江苏省级/扬州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3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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