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4-2026年度财务共享智能稽核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4-2026年度财务共享智能稽核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4-2026年度财务共享智能稽核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TTGZ-GZCG-2024-082;
1.3采购代理编号:HXZB-GZTT-2024-093;
1.4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1.5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6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项目采购财务共享智能稽核服务,为我公司提供会计政策咨询支撑、报账稽核、核算支撑、档案管理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有:
(一)政策咨询支撑服务
1.会计政策等最新政策和相关业务的咨询支撑服务。
2.会计政策变更时及时组织培训讲解。
3.及时解答地市提出的相关政策咨询类业务。
(二)报账合规性稽核
1.以会计政策、铁塔会计核算标准化手册和贵州省智能稽核则为准,接收分公司、省本部单据后,对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合规性稽核,在考核要求的时间内审核完毕,通过或者退回修改。
2.定期对稽核规则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稽核的高标准。
3.月度统计稽核通过率和退单率,进行分析和数据汇总,对涉及到的稽核规则进行研判。
4.对智能稽核系统通过的单据和规则按比率进行抽查和复核,月度对系统运行的准确率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地市出现的报账相关需求和问题进行支撑和解答。
(三)核算支撑
1.负责所有日常会计基础核算、入账。
2.负责账务处理检查及协助月末财务关账。
3.提供相应的基础数据、核算数据支撑。
(四)会计档案管理
主要负责全省会计档案的制度、管理办法制定;指导市州分公司进行会计档案归档工作。
(五)其他服务
依据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时限、标准完成其他相关咨询、合规性稽核等服务。
预估含税金额为:155.184万元。
合同有效期(项目型采购合同): 24个月。
1.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种类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估含税金额(元) | 服务地点 |
1 | 财务咨询服务 | 数据支撑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4 | 月 | 330720.00 | 贵州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报账稽核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4 | 月 | 1221120.00 | ||
合计(元) | 1551840.00 | / |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含税小计最高限价,数据支撑含税小计最高限价为330720.00元,报账稽核含税小计最高限价为1221120.00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4-2026年度财务共享智能稽核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期限:24个月。
2.3服务地点:贵州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比选文件。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合法注册登记文件的扫描件;
3.2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或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的。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5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6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文章推荐: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某高架工地智能化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4-2026年度财务共享智能稽核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